保定医保报销比例
1。城乡居民
全县9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的一、二级医疗机构、60%的三级医疗机构。县域外70%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55%的三级医疗机构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市外医疗机构统筹50%。
中医治疗的医药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其他公立中医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标准。学生和儿童(含大学生)向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2。城市工人
超过起付线标准支付后符合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甲类药品和甲类诊疗项目,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一个医疗保险经营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为87%,三次及以上为89%;退休人员相应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
城镇职工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