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1、中山户籍并参加了我市社会保险;
2.已办理正式调入我市手续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3.非广东省户籍,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与本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中山户籍人员需提供中山户口簿原件或中山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中山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的,应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