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不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全区不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从2022年5月1日起,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前的费率确定。也就是说,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前(2018年5月1日)的缴费费率是多少,2022年5月1日起的缴费费率是多少。此外,2022年5月1日起,对参保单位不再实施工伤保险费定向阶段性缓缴政策。
延伸信息: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门诊、工伤住院、旧伤复发门诊、工伤康复住院、辅助器具费用、工伤终止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