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指南
处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失业且有在本市就业愿望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登记:
(一)年满16周岁,各种学校毕业,未求学;
(二)来自本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歇业、破产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并停止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5)士兵退出现役,不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六)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监外执行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失业且有就业愿望且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满半年(持有效本市居住证)且目前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登记。
处理方式:
(一)在线处理(推荐)
可以选择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广东省微信小程序、广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
(二)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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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周期: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