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每超过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5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支付;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进行缴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但最高缴费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可以看出,2020年南宁市失业保险对缴费不足15年的朋友的缴费标准为1810元× 90% = 162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