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相关问题解答
父母投靠子女,取消独生子女限制
此次新政中,调整了父母依靠子女落户的政策,父母依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了被抚养子女为独生子女的限制。
警方介绍,根据新政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其他原被抚养人的年限和要求不变。
警方表示,政策调整前,岛外户口迁移至岛内只能通过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方式办理。新政策放宽了。
在此次新政中,本市户籍政策也有所调整和完善,即户籍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满5周年的居民,连续5年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具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为居住用房,所有权份额不得低于51%)的,可将户籍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提醒:
新政策将于10月1日实施。需要办理岛外户口迁入岛内业务的,应当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市外其他户口迁入业务,在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翔安区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申请集中、排长队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