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消费+乡村振兴
(一)农村电商消费。支持扩大农副产品销售、实现消费助农的电商平台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短视频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数字化、产业化资源向农村延伸,扩大电子商务扶贫效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解决“三农”问题。
(二)促进农业的服务消费。鼓励“互联网+农业”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农业服务模式深度融合,通过创意农业新业态丰富智能农业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打造农村信息消费新模式,鼓励农业服务信息技能培训,促进“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 助力农产品消费。推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的融合应用,培育面向农业数字化发展的新型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开发灌溉无人机、智能温室、农业物联网设备、无土栽培等新型信息辅助农业产品。支持一整套面向乡村的数字乡村解决方案和数字乡村治理信息平台。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4) 综合商务超类体验中心。应用智能传感设施、标识导向系统、智能综合管理平台、5G+XR等技术手段,对城市中具有一定消费力和辐射力的商业综合体、公园景区、步行街、大型超市的客厅空进行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的数字化体验和服务需求,实现商业智能分析、消费行为分析等综合功能,带动区域。
(5) 零售旗舰体验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现代物流深度融合的线下门店建设、改造和升级,突破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渠道壁垒,用信息赋能数字消费,不断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6) 体验中心的体验展示。我们鼓励利用智能终端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技术,向各类消费群体和普通民众提供信息消费体验、信息消费知识培训、信息消费技能普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服务,集中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新成果,不断扩大信息消费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新的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
(七)智能终端消费。支持5G移动终端、智能设备、千兆终端等终端的消费。加快双千兆技术的应用场景,推动基于双千兆的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新产品中的集成应用。开发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显示器、智能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解决方案。
(八)数字内容消费。鼓励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快数字音视频、知识分享、在线娱乐等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的多元化、优质化发展。支持研发网上展览、网上旅游、网上办公、网上娱乐等方式,通过新技术、新背景推动融合共享的网上服务模式。
(九)反向定制消费。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以消费者为中心,面向多种应用和消费场景,结合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定制化、柔性化制造,实现消费者、制造和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理念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