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缴存职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本市住房部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无房。
已婚借款人婚前与父母共有一套房屋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各拥有一套不计入房屋名下的共有房屋;未婚借款人与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因结婚需要,可以拥有1套不计入房屋名下的共有住房。
2.缴存职工家庭无本市名下公积金缴存记录(这里的缴存记录是指借款人或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使用公积金缴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