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学位房

华侨大学是几本2022-08-12  9

广州越秀区户籍公办小学学位怎么安排(2022)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说明

一、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

学位安排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以人户一致安排为原则,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一)完整的不动产承租人

常住户口: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房产归适龄儿童父母(含父母双方)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新租户: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录取。报名日后购买且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真实居住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二手房家庭:已购买二手房且家庭相同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本居住单元原业主在全市正式登记时,如无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则由对口小学录取;比如,住宅单元原业主在全市正式注册时,有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小面积房产租户:截止2015年4月15日(含),适龄儿童父母拥有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2015年4月15日以后,以购买或转让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小于30㎡(不含30㎡),为其唯一住所。会被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住所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财产不完全的家庭(指与学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共有)

适龄儿童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己买房、租房等。),而且家庭都一样,都是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与祖先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住所(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买房、租房等。)是他们的祖先(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都在这个爷爷奶奶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家,但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的,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有非直系家庭成员的家庭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内,此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无单位分房、自行购房、租房等。),学位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租户

参照”(附件3)。

(六)集体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属于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措施视情况按上述1-5类执行。

(七)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住所或领取拆迁补助自行解决住所,实际居住在我区的暂住户子女可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如经核实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学位。

(八)特殊儿童

中重度特殊儿童(包括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且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可申请入读我区特殊学校。盲童和聋哑儿童应在广州盲人学校和广州聋人学校注册。对于有学习能力但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特殊学校将为他们提供家庭教育。

(九)延迟儿童

传染病未痊愈的适龄儿童不予征集。适龄儿童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免试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即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父母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其所居住的小学提交医院证明和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如果注册期满,他们应立即注册。家长未经申请批准延迟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在入学时统筹安排学位。

二。学位安排其他事项说明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地址在越秀区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监护人先在其实际居住地越秀区相应小学办理注册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学位。

对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障学位,不保障在原地段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视为接收学校本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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