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特殊门诊医保报销是洛阳市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而实施的门诊报销政策。它是一种不同于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的特殊政策。
洛阳有哪些特殊疾病门诊?
如何申请专项报销?
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共有38种,可申请特殊门诊医保报销,分为集中认定和非集中认定。
需要鉴别的疾病有:糖尿病并发症、心力衰竭ⅱ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炎、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风湿性疾病、丙肝、高血压ⅲ、帕金森综合征等。
每月1日至15日,患者可持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6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报告、1寸免冠照片及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到河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龙院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洛阳仲景医院(原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申请挂号。
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参加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专家认可可以领取《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卡》,从当月起可以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集中鉴定是每季度一次,风湿病体检集中在河科大二附院,丙肝鉴定由河科大一附院(京华院区)负责。
需要非集中鉴定的疾病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肺结核、器官移植术后、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眼底出血激光治疗、动脉支架植入术后、白内障、垂体瘤、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患者可向洛阳市中心医院、河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洛阳市中医医院等医保办申请。凭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一张,洛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办证表,二级医院提供的病历、检查报告复印件。精神疾病鉴定由洛阳荣康医院、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结核病鉴定由河科大一附院(开元医院)负责。
经相关医保专家认可,医院医保办批准后,患者可持本人就诊卡和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按月支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城乡居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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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殊车门识别相关的最新调整
一是调整集中鉴定病种范围
糖尿病、ⅱ级以上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失代偿、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风湿性疾病、高血压ⅲ、帕金森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的应用和鉴定。一律按我市现行的认定办法执行。
二。有效期和支付方式
(一)取消某些疾病的有效期。除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眼底病激光治疗、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活动性丙型肝炎干扰素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治疗、门诊康复治疗、儿童手足口病、门诊抢救死亡等病种继续执行原支付标准和周期外,其他病种取消、认定一次通过、长期使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继续执行现有的基金支付标准、限额和周期。享受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等疾病非透析治疗的患者,将根据患者病情发展变化转为门诊透析患者,不再享受上述疾病。
三。相关应用和识别方法
(一)疾病的集中识别。新申请人按照集中认定方式执行,对已通过认定的不设置有效期;已通过前期认可的,到期后进行最终认可,认可后不设置有效期。
(二)非集中鉴定疾病。新申请人按非集中认定方式执行,已通过认定的不设置有效期;已通过前期认可的,到期后进行最终认可,认可后不设置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