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复参加本系统)或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系统重复参加),表现为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比如有人同时在不同城市缴纳医保,可能两地都有医保账户;还有一个案例,洛阳有人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重复招生有哪些类型?
重复参与大致有两种类型:
一是跨系统重复参保,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重复参保制度,即在同一个医保制度下,重复参加跨地区统筹。
重复参保问题主要发生在跨省、跨系统的流动人口中。一些跨省农民工在家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又参加了就业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些农民工甚至不知道自己参加的保险范围,从而形成重复投保。当然,也可能有一部分群体为了追求高待遇,主动参加重复保险的意愿强烈,导致重复保险。可见,重复参保既有制度因素,也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处理重复参与的原则是什么?
(一)重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保持就业保险关系;
(二)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保持常住户口的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投保;而且原则上;他们保持他们的注册关系。
(四)跨系统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疗保险关系。
以上所有情况,在保留一份保险关系的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保险关系。跨系统重复参加非全日制、临时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保留一个可以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参保关系。
职工医保参保可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保可通过线下医保大厅办理停保手续。洛阳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可点击右边链接查看:建议领取!洛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地址都在这里...
重复报名可以退款吗?
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后,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未开始相应待遇享受期后,可为个人申请退款。
治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原则上不退还个人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属于违规行为,医保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