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哪些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奖励政策?
介绍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服务,现就相关政策通知如下:沈阳市实施盛京工匠培训工程的五个实施意见(社发〔2017〕141号)、《关于增强沈阳市技能人才选拔激励的实施意见》(任申社发〔2018〕71号)。
执行范围:全市各企业、各行业每年评选的“盛京大工匠”(含中央、省属驻沈企业)。
我市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非沈阳市户籍的新进全日制高级技师。
对我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当年选送10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纳税企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我市每年择优建立纳税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