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规定
合富2021年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规定:
关于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管理,根据车辆类型,将此类车辆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摩托车要求进行管理。
具体管理规定: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一定要取得相关证件,购买交强险。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除公务需要外,停止摩托车在合肥市的注册登记。
在市区外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的道路及其他限制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