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中山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对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移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其余由个人支付。
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04倍,即2110元。
特定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特定病种一级门诊医疗保险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员工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包干费,为单个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20%,结合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