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问:2020年上海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安排工作并由单位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因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计算,不计算工资收入。
2020年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最低最高缴存额的通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中规定2020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