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合作银行提取公积金还贷首次办理材料
第一次材料清单
1.原始鉴定材料:
(1)本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材料,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如果受托人不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提取原始证明材料的理由:
(一)付款人与主贷款人关系的证明;
(2)购房合同、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所购房屋为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发票;
(三)借款合同;
(4)当月申请提取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3.我名下的城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账户的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开户银行应为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邮储银行上海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