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驾照实习期常见问答
1。如果加上类似车型,是不是拿到驾照后就不受实习期限制了?
答:取得汽车或者摩托车驾驶证的前12个月为实习期。类似车辆额外驾驶没有单独的实习期。也就是说,汽车附加驾驶没有实习期,不再受实习期限制。同样,如果车主已经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后面再考其他摩托车驾驶证也没有实习期。
2。开不同车型后实习期还是12个月吗?
答:持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或者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有实习期。
例如,司机已经获得了C1驾照,他还有12个月的实习期来驾驶摩托车。
3。之前拿到的驾照实习期还没结束怎么办?
答:对于之前已完成同类车型驾驶增强,但实习期尚未结束的,实习期自4月1日起自动结束。而且按照以往的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也就是AB的驾驶员,实习期内记分超过6分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新规中取消了这一规定,即没有延长实习期的规定。
4。之前拿到的驾照,没参加过实习考试。新规后还要参加实习考试吗?
答:新部长令取消实习考试。新规实施前取得的驾驶证,实习期届满不需要参加实习期考试。
实习期司机有哪些规定?
1.本标志要求实习期内有驾驶证的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面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这些车辆不允许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操作公交车或者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知道这个规律。
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4.注意这个内容。
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准驾车型的机动车不受实习期限制。
实习期内取得12分及以上的,取消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想重新考驾照,需要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