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巩固邢台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告。来邢和回邢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所在(出访)单位或所在宾馆(饭店)申报。按照“谁邀请、谁负责”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邢人员所属单位要提前告知邢台防疫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返邢人员所属单位要严格做好人员外出登记审批工作,返邢后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来邢星和回邢星的人,要严格执行核酸检测的要求,即来邢星前,必须在24-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邢星交通卡口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到达目的地后48小时内自行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并提倡在做核酸检测前待在家里或不要外出在宾馆(招待所),其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及其下属(访)在邢到邢24至48小时内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必须在交通卡口进行核酸检测,如实向交通卡口工作人员报告个人行程,签订防疫承诺书, 并在到达邢48小时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相隔24小时)(居住地村(居)委会、下属(出访)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协调医护人员采集核酸样本)。
三。积极履行职责。来邢和回邢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或嗅觉异常等症状,即使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也应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后应实施居家隔离控制措施,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至症状完全消除。来邢和回邢的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以及发生阳性感染的县(市、区)来邢和回邢人员,要按照当地防疫部门的要求,严格实施相应的隔离控制和居家医学观察,发生的相关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严重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提前报告、不主动检测核酸、不主动履行职责、隐瞒行程、伪造核酸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故意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告、不履行防疫责任,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疫情防控承诺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