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中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最新调整:2020年7月(点击查看最新消息)
存款基数
在本汇缴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计算单位和职工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的月平均值。)的2019年员工。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核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存款限额
2020年汇缴年度,我市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720元,每月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72元(1720元的5%+1720元×5%)。
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1423元,是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41元的3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限额为5142元(21423元,12%+21423元x 12%)。月平均工资(年薪制的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月平均工资超过上述限额的,以上述最高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