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2月19日
北京市西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一)雇主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作居住证相关业务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税款在西城区缴纳,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首都城市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等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中企业近一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不低于100万元。
申请人
1。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固定住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请参照以下第(1)项和第(2)项,请参照本办理规范,办理第(3)项至第(8)项,请点击条款后的链接查询办理规范)
(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原则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1年,近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三)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国家级和市级奖项的获得者;
(四)在新型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地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4倍,注册地在本市其他地区的为3倍);
(五)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地区的为6倍);
(6)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内转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股权现金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者近三年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为前五名自然人股东;
(八)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近三年内每年缴纳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