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汽车检验合格标申领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1.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申请材料:
1.机动车号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机动车行驶证(一式两份);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遗失的,应提交其他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如果上次签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交存正本,则应提交任何其他副本(一份);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一式两份);
5.机动车检验原始记录表;
6.废气检测合格报告表(一式两份);
7.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应自行签字,并由其委托的单位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