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江宁大学城人才聚集优势,激发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江宁高新区出台《江宁高新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试行)》,鼓励和支持青年大学生来江宁创新创业。
该政策的原则如下:
除享受此政策外,还可以同时申请其他适用政策。类似政策高度适用的原则不再赘述。
延伸阅读:江宁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八项政策
[给予场馆和创业服务“双免”支持]
参照南京、江宁促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创客项目的激励政策,大学生创业企业成立3年内,给予最高50平方米场地免租或相应租金补贴;园区免费提供工商注册、财务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投融资等创业服务。
[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大学生创业企业成立后,正常运营(有场所、有人员、有投资)满1年的,奖励5000元;正常运营2年并有产出的,奖励1万元;成立三年内纳税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园区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获得天使投资的,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展知识创造和创新应用,支持在园区注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对帮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完成第一项|知识产权或六项知识产权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首次认定大学生创业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5万元;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80万元;入选区创业人才计划的,额外奖励50万元。
[鼓励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在科技企业、创新载体(孵化器、众创空室等)实习的大学生。)和科技服务机构在园区半年以上的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资格证的,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最高5000元;支持大学生积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参照中奖金额给予1: 1匹配奖励。
[支持高校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鼓励高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产教融合学院,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园区给予三年共5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鼓励园区内高校、科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共建成效显著的,园区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高校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设立校地共建项目。高校利用校园闲置土地建设新型RD机构、产业创新院、创新创业载体的,按照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1000万元建设装修费用补助。将校内现有空室转化为创新创业载体或用于新RD院校发展的,最高奖励500万元。
鼓励高校利用现有载体,与园区联合打造“江宁大学城梦工厂”,主要满足学校创新创业项目,统一享受园区租金、服务补贴和品牌支持,对绩效考核优秀的运营管理主体给予最高30万的年度运营资金支持(鼓励多种形式的合作)。高校分别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示范基地创新创业载体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全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园区每年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并打造创业节、成果展、技能大赛、对接会、辅导班等五大品牌创新活动。鼓励高校结合各自学科特色积极承办和联合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园区给予场地和举办费用最高50万元的支持。
[鼓励高校发挥特色,进行示范]
鼓励高校围绕自身优势学科,发挥特色,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乃至高校融合中形成自己的领先做法和示范效应。鼓励高校师生在园区集聚区创新创业。园区每年评选三所“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每所奖励100万元;并综合评选出1-2所“校地融合发展示范高校”,每所奖励500万元;评选出2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