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怎么领取失业补助

xs2022-08-12  12

2022保定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了吗?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失业补贴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的通知》。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将失业补贴的领取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并按现行政策对2021年失业人员进行保障

应用条件

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想中断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六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参保满一年及以上的,标准为679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605元/月。失业救济金按月发放。

2021年6月30日前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缴费不满6个月的,继续缴费至6个月期满;自2021年7月1日起,失业救济金发放范围为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应用方法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网络渠道申报,无需提供书面材料,人社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其资格:

1.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大厅”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2.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申领”,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即可。

注释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执行死刑,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救济金停发。失业救济金只能申请和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请和享受。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特别提醒:由于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是通过社保卡支付的,申请人必须开通社保卡的银行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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