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重庆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及期限
(1)享受就业见习基地每月不低于1800元的基本生活费;
(2)享受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就业见习基地扶持政策: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可享受13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试用期结束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实际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1-12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1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就业见习基地。被评为“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见习期限是多久?1-12个月(具体可根据学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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