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大学生创业扶持资助对象+条件+标准
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区出台《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要加强大学生创业扶持。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在年内落地丽水,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一)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1.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创业大赛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奖后一年内落地丽水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参加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或“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并获得特等奖,且一年内在丽水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万元项目补贴;获得一等奖的,给予30万元的项目资助;获得二等奖的,给予20万元的项目资助;获得三等奖的,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成功申报当年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30万元项目补助。
3.同一项目、同一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4、获得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含“获奖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入围省级优秀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资助金额不同,享受最高资助,不能同时享受。
5.项目赠款分三年支付,前两年支付赠款金额的25%,最后一年支付赠款资金的50%。申报项目在三年内,如果迁出丽水,项目经费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