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届生就业补助

北京站是哪个站2022-08-12  10

兰州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及标准

兰州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享受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解释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户口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无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未就业、无经营或投资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无业人员。

3.失业半年以上的无业人员。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登记营业执照的城镇居民。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而在城镇落户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除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

3.申请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是“先发后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4.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对。

5.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3938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