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人才培育激励补贴政策
根据《长沙县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县对新培养的优秀教育人才(经培养达到名校长、名教师同等条件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一次性奖励补助,生活补助期限为5年。
优秀教育人才的类别和补助奖励标准如下:
1。一流名优校长:给予10万元/年的生活补助。
2。二级名特优校长:给予生活补助2万元/年。
3。第一类名师:
或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给予5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辅导学生获得高中奥林匹克全国联赛全国一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10万元/生,省级一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5万元/生;教育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比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万元/项;培养出优秀运动员的优秀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万元/生。
4。第二种名师:给予3万元/年的生活补助。
5。第三类名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教师给予2万元/年的生活补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大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2万元/项。
6。ⅳ类名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10000元/项。
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搭建名师成长平台,培育一批名师团队,强化名师引领和辐射作用。每个市县级名师工作室在建设期(3年)内每年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工作经费。每年对树教育教学突出成绩的10名名师、10名骨干教师分别给予10000元/人、8000元/人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