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应届毕业生创业补贴


沈阳博士毕业生首次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条件+标准

申请条件: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境博士后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毕业(出境)后,首次在我市就业或创业未满1年,已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3)非公务员和参与公共管理的工作人员;

(4)2021年8月1日前,未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

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政策措施:来沈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人才,首次购房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客户:

【1】在沈从事就业创业的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17年以后入学的高校非全日制本科、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资助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以后),且在沈从事就业创业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时毕业年限和首次购房时间不足5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以后,社保关系已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已由外地迁入我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17年(含)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毕业生,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日期为2018年1月(此项补贴不同时具有沈阳市高级技师首次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2万元。(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人不按新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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