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津贴发几个月?
青岛的生育津贴是产假期间的一种产假待遇。青岛市生育津贴发放的相关时间和规定请参考以下:
青岛市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规定
★产假★
1。怀孕4个月前流产
产假: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处
2。妊娠4个月至37周后的流产和引产(包括死胎的剖宫产手术
产假:42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处
3。37周及以上死产流产
产假:98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处
★产假★
1。自然分娩
产假:98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处
2。难产(包括剖宫产)
产假:113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3。多胞胎
产假天数:每增加一个婴儿,在上述天数的基础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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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可以在网上申请。
办理流程: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bj.qingdao.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办事大厅→生育待遇入口→单位→输入单位账号密码→生育待遇→生育津贴申报→录入生育职工相关信息→点击暂存→打印生育津贴审批表→在审批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相关附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