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层次人才A类认定标准
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仅限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经济学奖)。
(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相应级别的外国最高学术权威成员。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五)其他省会或副省级以上城市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沈阳高层次A类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s2/】一、公积金可按缴存上限缴纳。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类)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实际缴存基数未达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其所在单位可按缴存基数上限核定缴存。
二。可享受贷款额度1.5-4倍的贷款额度。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甲、乙、丙类)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4倍。其中包括:
高层次A类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4倍;
高层次A类人才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其中至少一方为高层次A类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现行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
三。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公积金中心在各管理部门服务大厅开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就近、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四。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按《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