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速公路是否允许摩托车通行?
合肥高速允许摩托车通行吗?
交警支队表示,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摩托车高速行驶没有特别限制。但是,摩托车高速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即:
1.完整的许可证;
2.摩托车在正确的道路上行驶,戴头盔;
3.速度不得低于60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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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摩托车注销登记指南:
处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2.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一致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进口机动车的;5.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的;6.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或者相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志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被盗抢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11.机动车所有人提供当地有效期内的摩托车驾驶证。
处理地点
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车管所
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叉口蜀山支行
新站区文中路与天水路交叉口瑶海支行
庐阳区庐阳工业园官塘路7号庐阳支行
包河区包河工业区魏一路16号包河支行
巢湖市板塘路巢湖学院对面巢湖车管所
肥东县车管所,费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西200米
肥西县肥西静安驾校院内肥西县车管所
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南段长丰县车管所
庐江县鲁超路43号庐江县车管所
处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加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