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其他区县能申请吗
不是,Xi高新区的公租房和Xi同级别的公租房是不一样的。它是独立申请和租用的。
一、申请对象
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高新区用人单位、职工和中低收入家庭。
1.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财税关系(如有)在高新区的单位。
2.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被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人员,包括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3.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线低于Xi市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应用程序类型
公租房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含家庭申请)。
1.如雇主申请,雇主为申请人,雇员为共同申请人。
2.个人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个人申请人)。未婚者、离异或丧偶无子女者、独自在城市工作或独自在外地高新区工作者均可作为个人申请。
3.家庭申请的,应当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中的一人确定为申请人(申请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有法律关系的赡养人确定为共同申请人。
三。应用条件
申请公租房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有住房困难。
1.申请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个人。
2.联合试验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租房收入标准为单身4680元,二人家庭4290元,三人及以上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Xi市调整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现行收入标准进行调整。
(2)车辆标准:以家庭成员名义申请车辆的,单价在15万元以内(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7平方米。
3.住房标准:人均份额包括申请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和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份额包括申请人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四。辅助材料
申请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申请近期2寸证件照一张。
2.办理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卡)。
3.申请个人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信息。
4.共同申请人为配偶提供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