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所需信息:
1.发展改革委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安置补偿文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棚户区改造项目批准书(国家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用房提供的政府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包人出售房屋的专用账户证明。
5.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或拆迁补偿协议)
注意事项:
1.职工购买安置补偿房,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两年内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效时限。逾期不补办,所购房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价。
2.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中应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房屋总价、补偿价格。
3.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与补偿价格的差额,所提金额转入建设单位售房账户。
4.职工提供的拆迁安置补偿房相关手续与乌鲁木齐不同的,应提交征收管理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