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中心已实现通存通兑,缴存职工凭业务所需的真实有效材料原件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分中心或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录入系统进行审核。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审核人进行审核,需要终审的业务提交经办人员进行终审。
(四)审核通过后,窗口初审工作人员打印业务受理结算单据,经工作人员签名存入,款项通过支付系统转入账户。
二。搬运材料
(一)身份证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㈡婚姻证明
1.申请人为配偶提取公积金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