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紧缺人才工资补贴资格认定
申报2021年紧缺人才工资补贴资格,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人才礼遇分类的A ~ E类人才(不含创业型人才);
2.来我市不超过3年(指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3.本人专业和技能与岗位相匹配,专业和技能符合《张家港市紧缺专业目录》和《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见报考网站“政策文件”一栏);
4.申请人申请当年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逐案讨论。
二。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续发
申报延续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通过2020年紧缺人才工资补贴资格认证(名单见附件1);
2.目前仍在我市工作,工作表现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用人单位同意续发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申请;补贴期间,人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停发工资补贴;仍在我市工作的,需经新单位同意推荐后续签或补发);
3.过去12个月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报告时间:
2022年5月16日零时至2022年6月2日24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申报录入:点击进入。
申请流程:
进入“紧缺人才工资补贴资格认定”或“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续签”申请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单位和人员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申请材料:
1.申报紧缺人才工资补贴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推荐信(样表见附件2);
(3)最高全日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税务局出具的申请人在工作单位的个人工资所得税完税证明(期限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5)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所得凭证(制作方法见附件3);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申请人已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2年4月赴港工作前的所有参保记录)。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首次签约合同及有效期内合同)。
2.申报延续紧缺人才工资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延续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的推荐书(样表见附件4);
(2)最近12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交最近12个月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申请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须先申请“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资格延期”,合格后可继续申请;
3.离开原申报单位,重新申请到张家港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业的,须先办理《人才礼貌分类认定信息变更》,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申报。
部分材料下载:
1.2021年紧缺人才工资补贴申请人名单
2.雇主推荐信(样本表格)
3.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的制作方法
4.申请延续紧缺人才工资补贴推荐信(样表)
5.个人所得税缴款通知书
补贴标准:
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用人单位享受任何政府人才补贴的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24: 00。报名截止后,补充和修改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传和修改相关材料。
3.工资补贴直接划拨到人才的银行账户(有张家港市民卡的,划拨到市民卡,没有市民卡的,划拨到人才指定的银行账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各种奖励基金、补贴等。由张家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给人才的,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请所有人才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受补贴人才获得姑苏重点行业人才紧缺计划的,按高薪原则享受工资补贴。工资补贴不与创业人才项目补贴同时享受。
咨询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安钢东路18号东广场一楼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711576,5676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