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通过年检后还要领取环保标志吗
【/s2/】中山通过年检必须领取环保标志吗?
2018年6月29日,市环保局发布《中山市环保局关于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
《通知》指出
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异地车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停止使用,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公安部门不会为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的机动车发放安全标志。
同时,在标准上,免除“黄绿标”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的黄绿标属性。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后,我市交警部门不再对无纸质环保标志在市内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查处,但可以通过查询电子环保标志确认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属性。
今后,在为车主提供机动车排放检测服务后,将向车主提供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机动车排放检测报告,作为机动车排放检测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新车不需要在报名点领取环保标志。申请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者新车的品牌点。标志过期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另外,如果发现机动车排放检测过程造假,不提供检测报告,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明码标价、乱收费的,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在排放检测中发现不合格的机动车也已经领取了安全标志,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