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单位通过“高新社保网办”提交基数申报已超过3个工作日。为什么还没批下来?
答:(1)2020年基数申报不仅需要通过“高新社保网办”提交数据,还需要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上传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上程序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
注:2020年无月报记录的单位上传2020年社会保险费基数征信汇总表。
(2)抽样单位通过“高新社保网办”预约后,根据预约表要求的相关资料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险窗口(金叶路1号城门A座一楼29-40窗口)进行书面审核。
2。问:在“高新社保网办”提交基数申报,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传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陕西养老保险APP”的“基数申报报告上传”模块只能上传一张图片。参保单位要放置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1、2页左右,做成图片上传。
(2)单位在“高新社保网办”提交基数申报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中的编号必须与陕西养老保险APP中上传的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中的编号一致。
(3)《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第1页法人与第2页签名必须为同一人。如果法人主体已经变更,请先变更。
注:2020年无月报记录的单位上传2020年社会保险费基数征信汇总表。
3。问:我们公司有离职和转岗的员工。年审时新基数可以填“0”吗?如果填写其他数字会生成补录数据吗?
答:2020年1月以后已申报社会保险费,离职、退休或死亡人员需申报基数。请按照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填写新缴费工资。
各险种核定后的缴费基数自2020年1月起执行。当年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数已调整的,应在1月后补缴差额。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差额的人员包括年度基数复核时正常缴纳保险费的人员、当年已离职人员(不含转出人员)、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差额人员以年度考核时当月缴费申报截止时间为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以上具体缴费金额以“高新社保网办”计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缴费基数核定后,年内不变。
4。问:我单位每月人员增减情况不在正常的月报周期内。是先申报2020年的基数还是先上报每月的人员增减情况?
答:月度人员增减申报不在正常月度申报期的单位,须先完成2020年的基数申报,再进行后续人员增减及缴费的补充申报。(注:补报月人员增减情况只能填报一次,需要注意的是,补报月人员增减情况应在报送前一次性录入)。陕西省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将对那些逾期缴费的单位自动收取利息。
5。问:年赔可以享受今年的减免政策吗?
答:自2020年2月起,可享受相应险种的减免政策。
6。问:我的单位基地申报通过了。什么时候可以支付赔偿金额和11月份的保险费?
答:10月份完成基数申报的单位,10月份养老保险费与养老保险年审的差额需要在10月份的缴费申报期内补缴。对申报缴费逾期的单位,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制度将自动计收利息。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和差额缴费时间不变。
11月份完成基数申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与11月份养老保险的年度差额应在11月份的缴费申报期内缴纳,逾期申报缴费的单位,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制度将自动计息。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及其差额按市社保中心向税务部门推送数据的时间缴纳。请注意税务系统并支付。
7。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栏可以加盖法人私章吗?
答:法人签字,法人签字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