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商贷可以提取公积金

鸡尾酒会2022-08-11  13

青岛市异地商贷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线上+线下)

离线处理

(1)申请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提出申请。

(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即时结清,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房管、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3)处理结果:符合要求的,允许支取,支取的资金转入员工支取结算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通知。(职工提取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注册银行一类借记卡,其中注册银行一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恒丰银行、招商银行。)

在线处理

(1)申请商业贷款自助提取: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房地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商业贷款自助提取。(自助提取公积金贷款可在线开通)

(2)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击此处进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手机APP办理:1。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在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作银行还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申请自助提取商业贷款。

借款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用且个人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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