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横州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录取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本市户籍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住址,下同)为准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服务学校报到。
2。 随迁子女(指市外农民工子女)
随他们一起迁移的儿童申请上学。父母(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乡(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审材料,报市招办审批。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到外地城镇打工上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在乡镇以外城市工作就读。原则上不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有空以上学位的,可适当安排就读;具体入学办法参照上述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生源和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近及远按照优先顺序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
4。其他情况
在市外就读的衡州注册小学小学毕业生,需要回城读初中(俗称“返校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其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登记,乡(镇)中心学校以其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安排其学习。属于市区户籍的,需报市招生办核实后方可统筹安排学习。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收新生时,严格按照规定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各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早于规定时间招生,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拒绝招收其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果招生学位确实已满,乡(镇)中心学校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协调就近就读其他学校,并及时告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