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所有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在册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二。招生学校
在正式招生开始前,会根据民办初中是否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实际情况,动态增减招生学校名单。
三。注册范围
经市、开发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济开发区)和市级批准的民办初中,以及自治区内高校举办和管理的民办初中,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招生。武鸣区批准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武鸣区招生。在东盟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办学,经东盟经济开发区或市级批准设立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东盟经济开发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招生。
四。注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具有南宁市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在南宁市居住,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五、申请材料
(1)学籍信息注册申请表:《南宁市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小学在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
(2)学生户籍信息报名申请:南宁市户口簿。
(3)根据随迁子女信息申请登记: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可以使用上述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六。时间安排和注册方法
(一)6月13日至6月17日,市区民办初中报名时间如下:
1.南宁市具有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6月13日至6月16日,学生家长先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再到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未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注册信息无效。6月16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截止时间。
(2)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报名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具有南宁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子女。
(一)6月13日至6月16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全部相应报名材料到拟入学的民办初中报名。学生及家长到校后,学校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再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8:00。
(2)6月17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学生信息进行整理上报,学校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00。
(2)6月18日至6月19日,各城区、开发区、市教育局招生办对小学、民办初中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6月下旬,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束后,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必须及时到报名学校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册准入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指导下初中入学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两次都报。如果选择民办初中,要理性谨慎选择,只报考一所学校。
(2)根据民办初中招生人数,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学校将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3)计算机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一名在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将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系统随机获得一个录取序号。民办初中按照录取计划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给予的学位空,民办初中可按录取顺序号进行补录录取。
(四)被民办初中随机录取的学生,如被计算机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资格,需要回公办初中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学位,按照“户内一致优先,同类排名靠后”(同类指本地户籍学生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原则进行招生。这样的学生不属于本地学生。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既定招生程序返回公办初中参加招生。
(5)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报名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