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
3月12日更新(动态调整,请保持关注)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请考生充分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与防疫检查相关的证明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廖氏通健康码》(绿色码);(4)“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绿色代码,无异常);(5)本人首次考试前48小时内(以抽样时间为准,下同),考点所在城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符合参考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出发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别注意: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由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并要求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考点所在城市有其他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2.考前14天内有重点控制或重点关注地区居住历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有无疫情省份居住史的考生和有考点城市以外辽宁省其他城市居住史的考生,须提供从出发地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第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在到达考点所在城市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他们不得自由活动或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4.以上省区的具体范围以检测中心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部门公布或掌握的信息为准。(关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辽宁”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首页即可查询)
(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视通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或“辽视通”app)的申请,做好备考期间的个人日常防护和独立健康监测工作。如有逗留和接触史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需通过辽士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调查”及时报告和更新,出现症状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和调查。因未报告或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师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公众热线申请转码,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级审核后转码,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
(3)考生应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自己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全部打完”,提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5)考生应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禁止社会车辆进入考点。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路线。请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你应该对迟到负责。
二。考试当天的具体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1)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当场出示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
(2)经核实,《辽师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核酸检测证明符合要求,体温检测< 37.3℃,无异常情况,可以进入考试。
(3)入院时体温复试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且“辽视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不是绿色码。除了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检测中心防疫副总考官综合判断后具备参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检疫期内的和因境内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
3.考前14天内有重点控制或重点控制区域居住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区域范围以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4.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城市和时限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考试当天“辽师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出现异常,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由防疫副总考官进行评判。
6.进入考点前,由于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由防疫考点副考官评判。
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的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委员会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查询所到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及最新疫情控制要求,充分了解当地对往来重点控制地区人员的具体疫情防控要求, 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积极配合考点和考点做好防疫工作。
(2)备考期间,考生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区域,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各种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考试当天,除因身份确认需要摘下口罩外,全程应规范佩戴。
(4)鼓励考生自行前往考试。送考者不得进入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考试当天,考生要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量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两点一线”。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以保证间距。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请提前打印准考证,做好相应准备。打印考生准考证视为阅读并同意通知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对作出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居住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不得参加考试,并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如不允许考生参加考试,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我省及考点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相关通知。
(4)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注:请考生每天关注考点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官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