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21日,四川成都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病例3例,5个地方升级为中等风险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上海市闵行区新增2例无症状病例,武汉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这是学校复课的高峰期。为做好我市“防止外来输入、内部反弹”的工作方针,防城港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1。在以下时间和地区来(回)港的人士:
本人自2月19日(含)起在四川泸州居住;
有2月18日(含)以来在浙江绍兴居住的历史;
自2月18日(含)起在海南澄迈县居住;
自2月17日(含)起在内蒙古包头市居住;
有2月17日(含)以来在湖北武汉的居住史;
自2月15日(含)起,有在江苏省无锡、南通居住的历史;
有2月14日(含)以来在广东省中山市居住的历史;
2月14日(含)以来有在湖南郴州居住的历史;
有2月6日(含)以来在四川省成都市居住的历史;
2月5日(含)以来有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居住史;
2月5日(含)以来有在陕西省晋中市居住史;
有2月3日(含)以来在广东东莞居住的历史;
自2月3日(含)起在广东珠海居住;
2月3日(含)以来有在云南红河州居住史;
2月2日(含)以来有在云南德宏州居住史;
自2月1日(含)起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居住;
1月31日(含)以来有在云南文山州居住史;
1月31日(含)起在铜仁市居住;
1月31日(含)起在江苏省苏州市居住;
1月31日(含)起在广西百色市居住;
1月31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黑河市居住史;
自1月31日(含)起在河北省廊坊市居住;
1月31日(含)起在天津市西青区居住;
自1月31日(含)起,广东省有深圳市、广州市;
自1月31日(含)起,有在辽宁沈阳、葫芦岛居住的历史;
1月29日(含)起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居住;
有1月27日(含)以来在江苏省苏州市居住的历史;
1月25日(含)起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居住;
1月23日(含)以来有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居住史;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近14天内与中高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或有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或直辖市居住史的来(回)港人员;
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社)和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1.坚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的地区。最近14天内曾在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城市居住过的人员,特别是来港和返港且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重合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社)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近期在有本地病例的地区生活过的人员,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的地区或有重叠轨迹的人员,应在到港后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民小组)或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实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请听从社区或单位的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接种疫苗。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少聚会、使用公筷、分餐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按照标准流程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自己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和密闭空的房间里,人们要经常戴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与人接触时保持1m以上的距离。在商场、餐厅、宾馆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做好查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发热或呼吸道感染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高危暴露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梯、到医院就诊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动词 (verb的缩写)请持续关注全国的疫情。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我国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以及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一旦发现健康码、旅行卡为红色码或黄色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