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及各县区中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洛阳市及各县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释
1.没有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被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生。
2.考生在中考前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后志愿不可更改。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国际班和私立学校收费较高,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状况谨慎选择,避免误报。考生一旦被国际班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班。
3.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平行志愿同批次有两个志愿。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不考虑第二志愿;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就考第二志愿学校。考生的第二志愿与填报学校的其他考生的第一志愿相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4.考生正常被学校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籍,不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生,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5.具有派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应在初中毕业学校公示并接受监督。经市区招办审核盖章后,报市招办备案。如有学校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市教体局和各初中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下一年度的学生分配指标。
6.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另行组织。考生一旦被体育、艺术类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类。特色班是指市提前批准的中国足球实验班和音乐、美术、舞蹈特色班。体育特长生是指经洛阳市体育艺术保健站考核合格,并通过专业测试,按照《洛阳市2022年招收尖子生招生计划》报考专业指标相同的高中方可录取的体育特长生。
7.严格的招生纪律。招生学校不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招生说明会或宣传会,招生宣传时不诋毁、攻击其他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十个严禁”,不得违规招生和收取择校费。不得违规超计划或跨地区招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公办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8.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违规收费。严禁以借生、演生、听生等名义招生、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