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指南
厦门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确认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办理:
1.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劳社医发〔2007〕7号)中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
2.具有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资质,内部设有康复科。康复技术水平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3.有专门的康复病房,10多张床位,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约6m2。
4.康复室面积200m2以上(不含病房),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估、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
5.有比较完善的康复仪器设备。
6.拥有3名以上专业康复医师和5名以上经过培训的康复治疗师。
二。处理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确认表(一式三份,原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等级评估确认材料(复印件1份)
4.康复专业医师和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三。处理管理过程
1。接受
邮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的,提供受理通知书;
2。第号决定
审核审批工作人员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时审批。
四。办公室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馆3-10号。
五.收费
免费
六。承诺的时限
立即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