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居民医保可以中途参保吗
问:大连市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结束后,可以中途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回答:建议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预缴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然后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预缴费期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年度标准缴费,1月至9月中途缴费,缴费两个月后的次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等待期满:
(1)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年度年度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未参加其他地区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我市落户当年参保并按年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年参保并按年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后,自办理完参保手续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在我市中小学、高校、科研院所入学当年预缴期内随学校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自当年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因非个人原因未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参保的人员,在缴纳年度保费后,参照前款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