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税专项扣除子女教育指南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教育)。
二。扣除对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由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三。所需材料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保存境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习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
四。扣款计算时间
学前教育是从孩子满3岁的那个月到上小学的前一个月。学历是指孩子接受全日制教育到全日制教育结束的月份。
受教育期间包括因病或者其他非主观原因停学,但学籍仍保留的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