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住房积分材料信息变更怎么办?
【/s2/】住房积分申请人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其他相关备注:
1.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可以向原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委申请档案查询,由住建部门出具查询结果。
2.申请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遗失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区住建委申请调档,住建部门将出具查询结果。
3.契税: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正本破损、污损或涂改无效;契税因涂改丢失、损毁的,无效,由业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档案查询,复印留存的契税底档,加盖档案查询章,或者由业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到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档案查询,税务部门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4.申请人与配偶共有一套住房的,需要与配偶共同购买。
5.申请人与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需与父母共同购买,并提供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同一户籍能够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不能以同一户籍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底档,复印亲属关系页,然后凭复印件申请复核。
6.申请人与子女共有一套住房的,需与子女共同购买,并提供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同一户籍能够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不能以同一户籍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底档,复印亲属关系页,然后凭复印件申请复核。
7.2020年4月2日前购买的房屋,可以选择一次性累计40分,也可以选择按月累计积分;2020年4月2日(含)以后购买的房屋,只能获得月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