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口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时限
海口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2022年4月30日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
支付基数
2020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43元。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实际工资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
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上限为19629元。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全省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现行费率基础上减收50%的政策,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执行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