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办理婚姻登记要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补充说明: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他们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他们可以签发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3.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该和当事人的说法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相关材料不一致、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补正。
4.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