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金人社办[2021]65号《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1)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以前,因工致残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增发170元,大部分人每月增发140元。
一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增加,月伤残津贴不足2790元的补至2790元。
(2)生活费和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的人,每月增加168元;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标准提高后,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伤者每月护理费分别在2696元、2157元、1618元以下。
(3)供养亲属养老。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根据:3636441.html http://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2112/t2021207